基督徒的生活

  • 身為基督徒,應效法基督,事事以天父的旨意為依皈,一心信賴天父的慈愛與安排。
  • 我們和天主的交往是通過祈禱和領聖事。
  • 每天應有適當的個人及家庭的祈禱,並閱讀聖經。
  • 運用天父給與我們的智慧、健康、財富等恩賜,去創造一個仁愛正義的社會,一個美好的世界。工作是神聖的,互助互愛是基督徒的天職。
  • 主日彌撒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,是基督徒生活的靈魂。
      • 是十字架祭獻的重演,我們紀念基督的救恩。
      • 在感恩祭中,我們與基督一起朝拜天父。
      • 在彌撒聖餐中,我們飽餐天主羔羊,獲得永生的憑証。
      • 主日彌撒的參與能發揮出基督徒對慈母教會的皈依,團結及愛護。

天主誡命

天主十誡

一 當欽崇天主,不可敬拜邪神。
二 不可妄用天主的聖名。
三 當守主日和贍禮日。
四 孝順父母,尊敬師長。
五 不許殺人、害人。
六 不許行邪淫。
七 不許偷盜。
八 不許妄証、毀謗人。
九 不許貪戀不合天主法律的交往及一切邪淫的事。
十 不許貪圖他人的財物。

以上十誡總歸為二: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

聖教會四規

一 凡主日及一總停工瞻禮之日參與彌撒。
二 遵守聖教會所定大小齋期。
三 該妥當告解,並善領聖體,至少每年一次。
四 當盡力幫助聖教會的經費。

七罪宗

驕傲、慳吝、迷色、忿怒、嫉妒、 貪饕、懶惰。

超性之德

信、望、愛。

四樞德

智、義、勇、節。

聖洗聖事

『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。』(若三、5)

嬰兒洗禮須知

出生於教友家庭的嬰兒,父母有責任盡快到堂區秘書處安排,給他受洗;辦理申請嬰兒領洗應留意下列事項:
(a) 父母需填妥嬰兒領洗申請表連同以下証件交回堂區辦事處。
        (一)嬰兒出世紙(副本)。
        (二)嬰兒父母結婚証書(副本)。
        (三)代父/母領洗紙(副本)。
        (四)嬰兒與父母合照一張。
(b) 嬰兒的父母須為嬰兒物色一位虔誠信仰的代父或母,以作嬰兒未來的監護人。
(c) 嬰兒領洗前,父母及代父/母需參加堂區安排之聚會。

成人領洗須知

成人在領洗前不但要積極研習教理,而且要開始實習信仰生活,這段時間約為期年半(特別情形除外)。

堅振聖事

是主耶穌基督親定的聖事,它賦給人聖神的德能,使人「堅」強不怕外力攻擊。「振」作精神,克服困難、負起傳揚福音的使命。

領堅振須知

(a) 十一歲或以上的教友(就讀小五、小六的公教兒童)應學習道理,準備領受堅振聖事。
(b) 每年三月初招收領堅振的學員。
(c) 領堅振者也須請一位虔誠教友作代父或代母。
(d) 報名時,須出示領洗紙。

病人傅油聖事

是耶穌特別關心病弱、衰老和臨終的人而立的。使領受此聖事的人得到恩寵和力量,在病中常能保持內心的平安,不失忍耐,一心依靠天主的照顧。因此,病者的親友有責任通知神父,使患病的教友盡快領受。

殯葬事宜

  1. 教友過世時,家人應立刻通知亡者生前所居住的堂區,並與其商量有關亡者的身後事。
  2. 攜同香港政府死亡註冊辦事處發給的「死亡登記證書」,連同死者「領洗證明書」向堂區神父申請「天主教墳場安葬許可證」。
  3. 與神父商量可能安葬之日期和時間,以便神父安排舉行公教儀式。
    有關教友火葬問題:
    根據教會現行的規定,天主教徒可以選擇火葬,而且事前亦不必向教會當局申請任何許可。
    火葬前可在墳場小堂或火葬場殯儀館舉行天主教殯葬禮儀式。有關事項請與堂區神父接洽。

彌撒獻儀

請神父在獻彌撒時,為自己的意向(包括為煉靈,求恩,謝恩等)祈求天主,並為此奉上多少獻儀以支持教會的經費,是一個很長的教會傳統。為方便教友申請「彌撒意向」,本堂印有特別的獻儀信封,可於聖堂門口的獻儀箱上取用。

搬遷

使堂區的教友戶籍紀錄常新,教友搬遷必須通知原來所居住堂區之神父,並到新遷入的堂區登記。